这是一起水上交通肇事案,事发地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肇事方“一分不赔”,被害方“一步不让”。
案情不复杂,一诉了之不难。龙海区检察院不急于起诉,在当事双方“拉锯战”中,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全力斡旋。“找到情理法的融合点,打开不赔、不让的‘死结’!”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全程盯着。最终,赔偿问题、矛盾纠纷迎刃而解。据此,该院提出从宽处罚量刑建议。
今年4月8日,该案一审判决生效。被告人服判,被害方服气。至此,案结事了。复盘该案,清晰可见“三个管理”融入办案全过程:不单纯求快是管理,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成和解,避免冲突、防化风险也是管理,注重管理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向管理要质效,还得立足各地实际,结合司法实践,探寻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管理方式方法。”漳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兴说,在“大管理”格局中,坚持守正创新,以问题为导向,以做强主责主业为目标,将“三个管理”理念要求实化、细化、本土化,实现履职办案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