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对每周纪律作风、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察内容涵盖检容风纪、干警考勤、会议出勤、机关安全、警车规范使用、值班值宿等情况,旨在把纪律监督融于日常监督管理,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全体检察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做实日常监督,深化监督效能。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不打招呼的“三随机”督查方式,通过查看考勤记录、监控视频、实地检查、与部门负责人谈话了解等“零距离”督察方法,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督察建议,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并在周例会上通报,确保监督力度、效果落实到位。
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工作效率、廉洁自律、工作纪律开展重点督查,坚决杜绝在工作中发生纪律涣散、疏松等不良之风,有效把工作作风建设由外在约束转变成内在要求,在潜移默化中增强自律意识,同时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把机关纪律作风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任务来抓,认真抓好落实。
提升督察质效,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以查促改、以改促进,有效预防“慵懒散”现象的发生,全体检察人员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工作开展井然有序。同时在抓作风、严纪律、提素质、增质效上狠下工夫,在“严管厚爱”中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拒绝工作中的不良习气,切实提高队伍素质,营造清爽、干净、团结、奋进的干事创业氛围,为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