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负责执行传唤、拘传;负责协助刑执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逃脱的犯罪嫌疑人;负责参与搜查;负责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负责送达有关法律文书;负责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负责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大队长:罗峰
教导员:张平
副大队长:赵剑
司法警察大队电话:0470-6269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