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内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法律政策研究、翻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