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申诉案件受理范围:
1.不服本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
(二)请提供相关申诉状和法律文书。
(三)请您留下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如果有代理人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信息和授权委托书。
(四)请不要重复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