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监督局对我院2019年度预算公开情况的检查结果,我院对于预算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作出如下整改:
2019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0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主要用以办案、监察、监督等执法执勤公务,机要通信用车2辆,主要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其他用车1辆,为商务用车,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出差等相关业务。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车辆同上年无变化,近年没有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设备。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