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1年第一季度,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5件。
一是记录报告数量逐步上升。1月记录报告0件,2月记录报告0件,3月记录报告5件
二是强化追责问责。引导全体干警自觉养成“逢过问必记录”的工作习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纠正“零报告”“不报告”的错误倾向,推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实现新突破。
下一步,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办案纪律,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全面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工作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