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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检察院继续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时间:2020-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3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结果,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被继续保留“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树立检察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工作发展的总抓手、源动力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大力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获得新发展,实现新突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院党组掌舵,领航冲刺新高度。

风雨兼程,岁月无痕,文明单位建设始终是湘阴县检察院展示风采、提升内涵的重要平台,凝聚人心、创新发展的一面旗帜。院党组掌舵,发挥引领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海为组长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全面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力抓的良好局面;把学习放在创建的重要位置,由院党组带头和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在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年度民主评选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全院上下形成了一种团结协作、勤政务实、作风朴实、为民办实事的良好氛围,呈现出一派思创新、议改革、谋发展的喜人景致。

强化从严治检意识,坚持用制度约束干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下运行;制定并完善了文明建设工作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规划、有措施,有考核;及时传达和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最高检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和干部作风“十不准”等规定。按照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要求,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提高党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携文化同行,打造文明新向度。

近年来,满洲里市检察院着眼于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致力于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先进检察文化的引导、教育、凝聚、塑造作用,打造文明新向度。

以检察文化陶冶情操,在院内院外设立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核心内容,在电梯内、楼道间、办公室、机关食堂悬挂了以文明、道德、廉政为主要内容的格言和诗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和自治区检察院“三讲”“五抓”和“五落实”的要求,,规范和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执法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发展。

2019年以来,完成了院史馆更新改造,通过科学设计、精巧布局、图文并茂,全面呈现了我院恢复建院以来的光辉历史;完成了楼宇内文化墙建设,通过具有检察特色的名言警句,对干警潜移默化地进行廉政思想教育;加强阅览室管理,采购各类书籍800余本,进一步丰富干警的业余精神生活。

以绿化亮化愉悦心情,院内种植了大面积的麦苗花草,办公楼内整洁卫生,窗明几净,与此同时,对院区修葺工作也在如火如荼进行,优美秀丽的办公和生活环境,让上门办事的群众和全院干警心情愉悦,也为提高工作效率创造了条件。

三、练内功固基,缔造检务新态度。

面对新时期,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满洲里市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不断探索以办案为中心的法律监督新路径,强化监督的刚性,提升监督的权威。

牢牢把握公益核心,以“检察蓝”护卫“生态绿”。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内蒙古“一湖两海”生态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呼伦湖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2019年6月19日,满洲里市检察院在呼伦湖开展了增值放流活动,将购买30万尾鱼苗投放至呼伦湖,以实际行动承担起对呼伦湖渔业生态的修复赔偿责任。点亮北疆亮丽风景线,发挥公益保护职能,守护草原、林地。就履职中发现的满洲里市自然资源局对草原、林地保护方面存在的怠于履职行为制发检察建议2份。经跟进落实,涉及草原非法占用问题的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已全面落实整改,清理现场,退还草地面积达26.52亩。关注民生福祉,优化人居环境、排除医疗废水危及市民健康隐患。针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染,破坏人居环境问题,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环卫和市政公用管理处制发检察建议3份,检察建议得到积极落实,上述单位组织清运生活垃圾20吨,建筑垃圾1000立方米,平整场地1220平方米,群众生活出行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通过设置举报箱和宣传栏、公布举报电话、张贴扫黑除恶公告等形式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及时、准确、有力地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满洲里”建设;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在全市29所中小学、幼儿园派驻检察长、副检察长、纪检组长、未检干警等1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抓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为龙头,带动全民学法守法遵法,努力实现“一号检察建议”落地工作的全覆盖;落实检察官办案负责制,制订检察官职权清单,明确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长安网、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长安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检察工作动态, 积极搭建联络人大代表“面对面”“点对点”的交流平台,2019年共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20人次,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次,向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方圆》等资料1200余份;2019年8月,北京、黑龙江、安徽等7个代表团33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蒙古自治区公益诉讼工作,办公室在食宿、会务、行程等方方面面圆满完成了保障任务,受到上级院一致好评。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明显增强。

四、为人民服务,营造检察新温度。

办案有力度,司法亦有温度。满洲里市检察院在紧抓业务不松劲的同时,积极服务大局和民生。

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对扶贫联户进行“点对点”帮扶。2017年春节前,收到满洲里市东湖区新开河镇兴农社区困难户王宝善妻子送来一面写有“公正执法解民忧,清正廉洁堪一流”的锦旗。经过两年的时间,王宝善一家在满洲里市检察院的帮助下,已偿还贷款近10万元,扩大自家的生猪养殖场和蔬菜大棚种植规模,实现了脱贫致富奔小康。2016年以来,该院通过内部协调配合,全面梳理被救助对象的真实准确信息,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先后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全院在职干警都注册成立为志愿者,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引领、城市环境整治、法治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参与市里有关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定期组织干警体检或考察学习,体现组织关怀;设立了院爱心基金会,发动全院干警爱心捐赠,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现的贫困弱势群众、办案中发现的需要帮助的案件当事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救助的本院干警及家属等群体进行帮助。

文明建设无止境,激流扬帆正当时。“文明标兵单位”这份崇高的荣誉,它蕴含着满洲里市检察院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也凝聚着满洲里市检察院浩然正气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站在新的起点上,满洲里市检察院正以更高的政治站位、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征途上续写着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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