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勇表示,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刑罚执行监督主要承担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等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伴随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刑罚执行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持续加强。新时代新征程,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
应勇介绍,2021年1月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意见等97.1万件。
自觉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依法起诉罪犯严重暴力犯罪1811人、破坏监管秩序犯罪803人;防范监外执行风险隐患,督促收监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1.7万人;监督做实教育改造,协同促进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依法规范履行监督职责,守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依法开展刑罚交付执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纠正判处监禁刑罚罪犯未交付执行9.6万人;依法开展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既监督纠正“纸面服刑”“提钱出狱”问题,又监督纠正“该减不减”“该放不放”问题;依法开展刑罚监外执行监督,对社区矫正机构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提出纠正意见15.4万件;依法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对消极执行、违规终结执行等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依法查办刑罚执行领域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735人,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践行正确人权观,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被监管人控告、举报、申诉权利和生命健康等合法权益;依法对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监管未成年人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保障在押、服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坚持守正创新,完善刑罚执行监督机制。建立“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推动刑罚执行监督提质增效。巩固派驻检察基础作用,优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最高检先后组织对20省20个监狱、18省21个看守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狱巡回检察3723次、看守所巡回检察5122次;深化数字检察赋能作用,研发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14.4万条。
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专业素能建设,加强案例指导,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提升刑罚执行监督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