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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公开报告
时间:2025-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度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立案、侦查、刑事审判、民事行政、刑法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作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司法警察大队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以来,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和推进“六个工程”,锚定满洲里市“以港兴市”战略,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服务口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建立党组示范“引领学”、支部集中“跟进学”、网络平台“辅导学”的“三学贯通”机制,以“第一议题”制度为载体,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党支部集中学习23次,开展交流研讨、专题党课、讲师宣讲等理论学习15次,全面夯实检察人员政治理论根基。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34次。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平安讲堂”,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反邪教等普法宣传活动76次,原创作品《木偶》荣获全区反邪教“三微”作品征集活动一等奖。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重罪案件、非法集资、走私等经济犯罪案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计77件138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刑事检察办案力量,成立普通刑事、职务犯罪、未成年和疑难案件4个办案组,重新修订完善提前介入、检察官联席会议、侦查监督办公室协作机制;全年共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3件90人,审查起诉案件192件279人,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提前介入117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6%。内部移送线索30件,均已成案,形成一体化办案格局。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开展监管场所、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均已整改。牵头成立呼伦贝尔第四巡回检察组,对三个旗县地区进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9件,被自治区检察院通报表扬1次,被上级院评为典型案例4件、优秀法律文书2份。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联合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制定《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修订完善《案件质量实时化常态化评查办法》,对办案过程开展全流程监控37件,组织评查案件286件,其中对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评查率100%。深化“三个结构比”认识,经验做法被《北疆检声》转载,相关课题入选全区检察机关重点调研课题。坚持检察一体化办案,部门间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成案率100%。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工程,研发数字检察模型11个,被自治区、呼伦贝尔检察院推广模型2个;应用其他院模型15个,成案29件。加强办案质效分析研判,相关工作经验在呼伦贝尔市检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782.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7.27万元,下降4.15%,变动原因:本年度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装备购置、维修维护较上年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51万元,下降2.9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782.5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77.5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9.53万元,增长下降2.71%,变动原因:本年度专项经费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装备购置、维修维护较上年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

3.年初结转和结余 5.0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98万元,下降)44.04%,变动原因:较上年相比,本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1782.5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81.3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0.04万元,增下降2.73%,变动原因:本年度专项经费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装备购置、维修维护较上年减少。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26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其他资金收入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47万元,下降73.31%,变动原因: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77.5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13.95万元,占 96.42%;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63.55万元,占 3.58%。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81.3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479.59万元,占 83.06%;

本年项目支出 301.71万元,占 16.94%;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713.9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45.88万元,下降7.84%,变动原因:本年度专项经费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装备购置、维修维护较上年减少,部分指标未支出,年度收回。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68.11万元,下降3.82%,变动原因:本年度专项经费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装备购置、维修维护较上年减少,部分指标未支出,年度收回。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713.95万元。与年初预算 1859.8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2.16%。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1430.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50.57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138.75万元,支出决算112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差异幅度小,在正常支出范围内。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42.07万元,支出决算30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部分办案业务经费未支出,结转下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26.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4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0.83万元,支出决算8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养老基数调整、新考录人员增加,年底追加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0.42万元,支出决算4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职业年金基数调整、新考录人员增加,年底追加预算。

3.行政事业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元,支出决算20.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有在职人员去世,年中申请追加死亡抚恤金支付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65.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7.2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7.18万元,支出决算4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医疗保险基数调整、新考录人员增加,年底追加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1.25万元,支出决算2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公务员医疗保险基数调整、新考录人员增加,年底追加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91.3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8.0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9.32万元,支出决算9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年底支出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412.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253.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0.83万元、津贴补贴458.33万元、奖金62.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2.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68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3万元、住房公积金91.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7.32万元。

(二)公用经费15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49万元、水费4.5万元、电费7.5万元、取暖费32.84万元、维修(护)费7.21万元、培训费7万元、工会经费19.88万元、福利费11.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0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301.7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无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83万元、印刷费0.66万元、邮电费7.29万元、物业管理费79万元、差旅费54.81万元、劳务费18.87万元、委托业务费18.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9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63.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5.0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1.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7.2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46.59万元,支出决算 46.5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46.59万元,支出决算 46.5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46.59万元,支出决算 46.59万元,与预算一致。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46.5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6.59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与上年无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6.5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7.2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 辆,开支内容:购买执法执勤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7.20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执法执勤车辆报废,新购执法执勤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9.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27万元,增长 20.29%,变动原因:新购执法执勤车一辆,相关支出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与上年比较无变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58.5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5.10万元,增长 3.32%,变动原因:新考录人员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58.59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0.91万元,增长7.39%,变动原因:新考录人员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3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8.5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33.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33.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2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9.5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5.7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XX.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业务装备经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项、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均开展绩效自评。从自评情况看,以上项目均完成年初设定目标。

2024年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经费支出63.9万元,新增设备32件。其中增加执法执勤车1辆、多功能一体机1台、便携式计算机16台、显示屏9台、显示屏1块、门禁系统1套、碎纸机2台、工资软件1项,设备均已入内蒙古自治区资产管理系统,按要求进折旧,完成年初办案设备设定的目标。2024年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重罪案件、非法集资、走私等经济犯罪案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计77件138人;全年共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3件90人,审查起诉案件192件279人,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提前介入117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6%。内部移送线索30件,均已成案;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开展监管场所、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均已整改;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9件,对办案过程开展全流程监控37件,组织评查案件286件,其中对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评查率100%;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工程,研发数字检察模型11个,被自治区、呼伦贝尔检察院推广模型2个;应用其他院模型15个,成案29件百分百的完成了年初对办案数量方面所设目标。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33分。全年预算数257.98万元,执行数为237.81万元,完成预算的93.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重罪案件、非法集资、走私等经济犯罪案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计77件138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刑事检察办案力量,成立普通刑事、职务犯罪、未成年和疑难案件4个办案组,重新修订完善提前介入、检察官联席会议、侦查监督办公室协作机制;全年共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3件90人,审查起诉案件192件279人,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提前介入117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6%。内部移送线索30件,均已成案,形成一体化办案格局。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开展监管场所、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均已整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4.98

254.98

237.81

10

93.27

9.33

其中:财政拨款

254.98

254.98

237.81

——

93.27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保障全面开展检察业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案件提审数量高于120件、案件办结率高于90%,对办案人员规范诉讼小于2%

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重罪案件、非法集资、走私等经济犯罪案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计77件138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刑事检察办案力量,成立普通刑事、职务犯罪、未成年和疑难案件4个办案组,重新修订完善提前介入、检察官联席会议、侦查监督办公室协作机制;全年共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3件90人,审查起诉案件192件279人,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提前介入117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6%。内部移送线索30件,均已成案,形成一体化办案格局。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开展监管场所、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均已整改。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0

800.00

10

10

结案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80

800.00

5

5

质量指标

年度立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00

%

10

10

年度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6

100.00

%

5

5

时效指标

年度审案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6

96.00

%

5

5

平均案件办案时长

反向

小于等于

2

1.00

5

5

成本指标

年度维修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8

7.20

万元

3

3

案均办案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000

2000.00

元/件

3

3

办案业务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86

237.81

万元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年度办理案件预计挽回的经济损失

正向

大于等于

20

20.00

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

提升办案效率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可持续影响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办案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6

99.00

%

10

10

总分

100

99.33

2.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7.23分。全年预算数为122.24万元,执行数为63.9万元,完成预算的52.2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着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支出,总体来看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但年初设定采购打印及数量目标为完成,因为本难度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目前打印机满足办案办公需求,本着节约不浪费的原则,未进行大规模打印机采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出现阶段性的偏离指标,主要原因是缺少对项目效益指标的合理预测,无具体的量化指标。下一步强化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使预算绩效监控成为常态化,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汇总,积极运用监控结果,对偏离目标的项目绩效及时纠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2.24

122.24

63.9

10

52.27

5.23

其中:财政拨款

122.24

122.24

63.9

——

52.27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全面开展检察业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提高检察办案装备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办案能力,提升办案效率。

按着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支出,总体来看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但年初设定采购打印及数量目标为完成,因为本难度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目前打印机满足办案办公需求,本着节约不浪费的原则,未进行大规模打印机采购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打印机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

2.00

10

4

采购办案用便携式电脑

正向

大于等于

2

16.00

5

5

质量指标

装备质量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6

99.99

%

10

10

政府采购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00

%

5

5

时效指标

装备安装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30

15.00

5

5

装备采购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2

12.00

5

5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80

63.88

万元

5

5

装备维护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

2.0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办案效率

定性

提高

提高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业务装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使用装备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9

99.00

%

10

10

总分

100

87.23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3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1.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主要为了保障全面开展检察业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办公诶等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保障全面开展检察业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 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案件提审数量高于120件、案件办结率高于90%,对办案人员规范诉讼小于2%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重罪案件、非法集资、走私等经济犯罪案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计77件138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刑事检察办案力量,成立普通刑事、职务犯罪、未成年和疑难案件4个办案组,重新修订完善提前介入、检察官联席会议、侦查监督办公室协作机制;全年共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3件90人,审查起诉案件192件279人,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提前介入117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6%。内部移送线索30件,均已成案,形成一体化办案格局。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开展监管场所、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均已整改。

  1.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 绩效自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强化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益,有效观测本单位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2) 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25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4.9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年度调整金额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变动后预算数25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4.98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项目资金全年执行数237.81万元、执行率为93.27%,其中:财政拨款237.8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3) 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重罪案件、非法集资、走私等经济犯罪案件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共计77件138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刑事检察办案力量,成立普通刑事、职务犯罪、未成年和疑难案件4个办案组,重新修订完善提前介入、检察官联席会议、侦查监督办公室协作机制;全年共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3件90人,审查起诉案件192件279人,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9人,提前介入117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6%。内部移送线索30件,均已成案,形成一体化办案格局。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开展监管场所、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均已整改。牵头成立呼伦贝尔第四巡回检察组,对三个旗县地区进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9件,被自治区检察院通报表扬1次,被上级院评为典型案例4件、优秀法律文书2份。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联合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制定《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一体抓好“三个管理”④,修订完善《案件质量实时化常态化评查办法》,对办案过程开展全流程监控37件,组织评查案件286件,其中对办理的不起诉案件评查率100%。深化“三个结构比”认识⑤,经验做法被《北疆检声》转载,相关课题入选全区检察机关重点调研课题。坚持检察一体化办案,部门间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成案率100%。扎实推进数字检察工程⑥,研发数字检察模型11个,被自治区、呼伦贝尔检察院推广模型2个;应用其他院模型15个,成案29件。加强办案质效分析研判,相关工作经验在呼伦贝尔市检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4)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办案业务费年初预算254.98万元,全年执行237.81万元,主要用与支付本单位开展检查工作的相关支出

3. 项目绩效情况

(1) 数量指标

① 受理案件数(件),目标值200,完成值800,分值10,得分10。

② 结案数量(件),目标值180,完成值800,分值5,得分5。

(2) 质量指标:

① 年度立案率(%),目标值95,完成值100,分值10,得分10。

② 年度结案率(%),目标值96,完成值100,分值5,得分5。

(3) 时效指标

① 年度审案及时率(%),目标值96,完成值96,分值5,得分5。

② 平均案件办案时长(年),目标值2,完成值1,分值5,得分5。

(4) 成本指标

① 年度维修总成本(万元),目标值48,完成值7.2,分值3,得分3。

② 案均办案成本(元/件),目标值2000,完成值2000,分值3,得分3。

③ 办案业务总成本(万元),目标值286,完成值237.81,分值4,得分4。

(5) 经济效益

① 年度办理案件预计挽回的经济损失(万元),目标值20,完成值20,分值10,得分10。

(6) 社会效益

① 提升办案效率,目标值提升,完成值,分值10,得分10。

(7) 可持续影响

①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目标值长期,完成值,分值10,得分10。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① 办案人员满意度(%),目标值96,完成值99,分值10,得分10。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33分,等级为优。

4. 项目绩效情况

(1) 加强培训学习,深刻研读相关文件政策,增强绩效监控的认识。增强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监控意识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实现。

(2) 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依据年初计划,以客观的、可测量的绩效指标编制绩效目标,做到细化量化、科学合理,实现绩效目标设置与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的有效结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使预算绩效监控成为常态化,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汇总,积极运用监控结果,对偏离目标的项目绩效及时纠偏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阳阳 联系电话:0470-6269616-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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